昨日,記者從四川省機場集團獲悉,《四川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民航行業(yè)塑料污染治理行動計劃(2021-2025年)》(以下簡稱《行動計劃》)已正式公布,其中明確提出明年起雙流、天府國際機場在航站樓、停車樓內不主動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,航站樓商超、餐飲、旅客休息區(qū)等區(qū)域禁止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、包裝袋等。
據了解,《行動計劃》圍繞正確處理綠色與服務、綠色與安全的關系,把塑料污染治理作為推動機場綠色發(fā)展的重要任務,確保機場禁限塑工作取得實效。其目標提出,到2022年底,干線機場(一般是指年吞吐量千萬級的主干線路機場)航站區(qū)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量減少90%,替代產品得到推廣。
到2025年底,貨運包裝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量減少60%以上,省機場集團下轄機場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消費強度較2020年均大幅下降,替代產品應用水平進一步提升,塑料等垃圾收運分類覆蓋率、無害化處理率100%,固廢智慧化、專業(yè)化、規(guī)范化處理能力顯著增強。
省機場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,圍繞實現上述目標,《行動計劃》確立了推動塑料污染治理、加強垃圾分類收儲運、優(yōu)化新模式新業(yè)態(tài)三項重點任務,推進機場禁限塑工作。這些重點工作措施將從明年起率先在成都雙流、天府兩場實施,從2023年起實施范圍擴大至省機場集團下轄的廣元、西昌、達州、攀枝花等所有機場。
省機場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,圍繞實現上述目標,《行動計劃》確立了推動塑料污染治理、加強垃圾分類收儲運、優(yōu)化新模式新業(yè)態(tài)三項重點任務,推進機場禁限塑工作。這些重點工作措施將從明年起率先在成都雙流、天府兩場實施,從2023年起實施范圍擴大至省機場集團下轄的廣元、西昌、達州、攀枝花等所有機場。
根據《行動計劃》,明年起雙流、天府國際機場在航站樓、停車樓內不主動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;航站樓商超、餐飲、旅客休息區(qū)等區(qū)域禁止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、攪拌棒、餐/杯具、包裝袋;航站樓行李打包服務中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打包帶、編織袋、纏繞膜、氣泡柱,航站樓內餐飲、免稅等機場單位經營場所禁止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,并為旅客主動提供環(huán)保購物袋、包裝袋。
據悉,省機場集團要求各公司、機場要高度重視民航塑料污染治理工作,并結合實際制定民航禁限塑實施規(guī)章細則;探索實施商戶、供應商、駐場單位等守信承諾和失信懲戒,將違規(guī)提供、使用塑料制品等行為列入失信記錄。(記者 楊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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